临沭县白旄镇93棵杨树眼看成材突然被伐(图)

2009年04月03日 09:00齐鲁晚报

  李守庆无奈地看着被砍伐的杨树。

  李守庆无奈地看着被砍伐的杨树。
 

中国园林网4月3日消息:承包合同注明可以自主种植其他树木,但临沭县白旄镇银马庄村李守庆在承包地内种植的杨树,没有接到村委会通知就被砍伐了93棵。村支书称,李守庆违反了承包合同,村委会有权伐树。该县林业局表示,村委会并未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属违规采伐,具体情况已在调查处理中。

杨树躺地里损失数万元

事件现场

 2日,记者赶到李守庆承包的栗园看到,现场有近百棵直径约10厘米的杨树被伐,树干横七竖八地躺在栗园内,一些小树苗被连根拔起。

李守庆说:“我在栗园内种植了100多棵杨树,3月31日,村支书带人给砍了93棵。去村委会咨询,村支书称,我私自砍伐了承包地内的栗树,腾出空闲地种杨树,违反了承包合同,村委会有权伐树。”

李守庆还告诉记者,他种植的杨树已长了近3年,4年后杨树成材,按照现在的市场价估算,每棵能卖到200元,93棵树最少能卖到18600元。

李守庆无奈地说:“今天上午,一名木材加工商找到我,称愿意出20元将被伐的93棵树买走。树活着能成材,被伐了之后也只能当柴火烧,我辛辛苦苦照料了3年的杨树,结果现在只能卖20元。”

记者探究

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双方权益

记者见到了李守庆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李守庆有责任加强对栗园内栗树的管理,如有损坏、损失,每损坏或损失一棵,将赔偿200元。
 

因李守庆承包的栗园内有村里的墓地,期间允许村民埋坟,李守庆栽植杨树时,老坟墓密集的地方须留出1.5米。因村民埋坟占用土地,李守庆不能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且合同期满时,李守庆将承包的项目及老栗树74棵,新植栗树90棵,完整交回银马庄村委会。

 李守庆表示,他2004年承包栗园至今,对涉及到公墓使用方面的问题,都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老公墓群里栽植的杨树也都在1.5米以外,为什么也被伐了呢?

承包人:

我没有违规
 

李守庆告诉记者,2004年他与村委会签订了栗园承包合同,承包期从2004年4月5日至2020年12月30日。合同规定,他可以在承包的栗园空闲地内自主种植杨树。

李守庆告诉记者,他并未砍伐承包地内的栗树,只是将一些栗树枝剪下,用以培植板栗苗。他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中也有规定,禁止承包者在承包期最后一年内修剪栗树,现在承包期还有10多年,他修剪板栗枝,并未违反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他个人承担。

争议焦点

村支书:

他违反合同

银马庄村村支书李守敬告诉记者,李守庆在栗园内种植的杨树距公墓群太近,村民扫墓很不方便,为此,不少村民到村委会反映,希望能尽快清理下公墓周边的植被。村委会从为村民服务的角度出发,按合同规定,伐了李守庆种植在老公墓群1.5米内的杨树。

村支书李守敬还解释说,李守庆先后伐了承包园内22棵栗树,违反了之前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并称他亲自到县林业局办理了采伐证,然后才伐了李守庆违规栽种的93棵杨树。权威说法

林业局称村委会属违规采伐

 据临沭县林业局宋局长介绍,银马庄村村委会并未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属于违规采伐,他们接到举报后,已派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此事。无论李守庆是否违反他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村委会在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手续的前提下,私自采伐树木,属违规行为。

宋局长表示,将根据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情况以及当初李守庆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归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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