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众市民谴责毁坏牡丹苗木行为

2009年05月26日 09:17牡丹晚报

建议公安部门严惩“肇事者”

中国园林网5月26日消息:5月20日本版刊发《数千株牡丹树苗“人间蒸发”》一文后,引起关注,不少市民谴责毁坏牡丹、苗木的行为。

长期培育牡丹、苗木的赵先生说,“且不说培育一株牡丹要花费花农很多心血汗水,单就花农承包土地栽植牡丹来说,不管有啥纠纷,也不至于对牡丹下毒手,毕竟牡丹本身没有过错。”市民周女士则建议:要严惩“肇事者”,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报法律服务团律师牛元辰认为,在土地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处分或毁坏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那么其就要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地上附着物的灭失相关人员均不承认,那么就应当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盗窃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的法律责任。

(来源:牡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