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29日消息:花巨款为小区物业投保,未料在去年冰雪灾害中被冻死的500余棵绿树却无法索赔。对此,保险公司认为2008年的冰灾并非保单中所提及的自然灾害而拒绝赔偿,随后小区物管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293万元。昨日下午,该案在番禺区法院开庭审理。
雪灾期间冻死500棵树
番禺丽江花园物管公司起诉称,2007年3月,他们与某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提保总金额为5亿元,总保险费为15万元,投保内容包括园林和绿化在内的所有小区物业。2008年1月,由于遭遇冰雪灾害天气,丽江花园有231棵椰树在持续低温的天气中死去。小区物管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总价值116万余元的索赔申请,遭到拒绝。后由于年初广州遭遇长时间持续低温天气,到当年4月份,最终确认死亡的海南椰树和油棕共达590棵,价值超过293万元。
鉴定报告称低温致死
随后,保险公司出具了一份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的调查报告,其称“从冻害和寒害的区别和2008年番禺区低温状态分析可以明确,丽江花园椰子和油棕的受害类型为寒害”。保险公司认为这份报告即确认了丽江花园的树木虽是寒害致死,但并不上保险单上注明的“冻灾”。对此,丽江花园物管也找到华南农业大学出具调查报告,其明确指出冰雪灾害就是“冻灾”和“不可抗力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其后,法院也委托华南植物鉴定中心对此进行鉴定,称植物死因是由于长期低温冷冻的累积叠加作用下,因温度低于这些热带植物所承受的临界温度而引起死亡,“在定性上这种低温引起的灾害是无法控制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冻灾”还是“寒害”?
昨日庭审中,双方围绕造成树木死亡的天气是否属于“冻灾”展开激烈争辩。
保险公司认为,树木死亡是“寒害”,而非合同规定的“冻灾”,并提出,气象专业上把0℃以下作物遭受伤害称为“冻害”;0℃以上称为“寒害”;丽江花园方提出,在报纸、电视等媒体甚至是政府文件上,一般都把植物受低温的危害,不管是0℃以上还是0℃以下,通常都称为受冻、冻害、冻灾,这已经构成了约定俗成的名词,并非像植物生理学上进行严格的区分。
该案将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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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