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30日消息: 家住青州某村的孙某随手扔掉的烟头引起王某的田地起火,烧毁了一万多元的花木,经法院主持调解,孙某分期赔偿王某损失1万元。29日,从法院了解到,由于调解后孙某拒不赔偿,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6月14日,孙某坐在自家地头吸烟,吸完后,未熄灭烟头就随手一扔干活去了。烟头很快就引燃了周围的干草,并逐渐蔓延至附近的大棚,并将里面的不少花木烧死。 事发后,大棚的主人王某将他告上法院。
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王某被烧死的花木价值 1.6万多元。法院认为,孙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自愿减让,余款1万元由孙某分期付清。孙某拖延不予履行。经王某申请,法院开始了强制执行程序。
推荐阅读: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