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物价局)的委托,蓟县物价局举行了盘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
中国园林网9月11日消息:本次价格听证会共有17名听证参加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7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工会干部1名,消费者协会负责人1名,政府部门干部1名,旅游景点经营者1名,旅行社经营者2名。大家对调整盘山风景区门票价格方案进行了论证。多数参加人认为,适当提高盘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对缓解景区经营亏损、进一步提高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景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是必要的、可行的。有的参加人认为提价收入应主要用于完善接待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有的参加人提出不能单单依靠门票价格上调作为景区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应该不断延伸旅游产业链,增加游客其他方面的消费,改善经营状况。有的参加人提出目前已进入旅游旺季,一部分消费者和旅行社已经对国庆黄金周旅行活动做出了安排,在此期间不宜调整价格,在价格不能调整到位的情况下,盘山风景区也应采取各项措施,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听证会上记者获悉,盘山景区将在软硬件投入上完善现有旅游资源,力争为各地游客提供更为优质的旅游资源和服务。按照市政府“保护好、建设好、开发好盘山风景区”的要求,今明两年盘山景区将投资1.82亿元建设大型综合生态停车场和服务设施,今年内将完成投资1.2亿元。明年“五一”前,建成停车场、牌楼、山门、旅游服务中心等工程。兴建一批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并增加精品旅游线,扩大景区容量。
蓟县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会后将根据听证会上各位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完成听证报告,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研究制定价格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最终的决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正处于旅游旺季,为了使群众欢度国庆节,今年旅游旺季不会出台盘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措施。
新闻背景
盘山位于天津北110公里、北京东60公里的蓟县境内。规划面积106平方公里,核心区9.7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山岳型景观,是自然山水与名胜古迹并存,佛教寺院与皇家园林共有的旅游胜地。1982年,盘山风景名胜区对外开放,1994年,国务院批准盘山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7年5月,被评为首批国家5A级景区。自2006年3月1日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盘山风景区门票价格每人每券淡季(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40元;旺季(每年4月1日至11月30日)为60元。2006年和2007年,景区分别接待游客35万人次,2008年,接待游客4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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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