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7日消息:大年初五登山,燃放鞭炮助兴,不料引发一场4天3夜的森林大火。日前,香洲区法院对引发这一场特大山火的廖某进行了宣判,廖某以失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1月30日(大年初五)下午3时左右,19岁的四川小伙廖某与五名朋友相约,爬上了南屏水库旁的黑面将军山山顶。廖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擦炮向山坡下扔,不慎将干草引燃,引起山火。廖某等人在扑救无效后离开着火现场。就在他们下山期间,护林员已赶上山头灭火,大火两度被灭又两度复燃,至2009年2月2日上午11时20分许才被彻底扑灭。
经广东森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勘查核定,本次山火过火面积3450亩,火场森林受害面积约1440亩(96公顷),山火造成林木蓄积量损失4951立方米。经珠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本次山火造成林木(马尾松、湿地松)损失达人民币920886元。
2009年2月6日,廖某向公安机关自首。香洲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由于过失行为引起火灾,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廖某犯罪后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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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