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4日消息:3人在春季植树期间偷挖天津市园林部门刚栽好的树苗被当场抓获。东丽区法院近日审理此案,分别判处3被告人1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春天,天津市园林部门开始植树,无业人员郑某发现刚种好的树苗没人看管,可以卖钱。于是郑某、刘某、吴某便雇好民工、货车,于3月6日23时许,窜至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津汉公路空港一号桥下南侧路边绿化带,盗挖园林部门刚种下的紫叶矮樱树苗460棵(价值人民币48000元),变卖后3人俵分。
3月22日23时许,3人又出动偷树苗,这次郑某、刘某不但雇来民工、货车,连吊车也找来。他们来到东丽区外环线与昆仑路快速路旁绿化带,盗挖梧桐树60棵(价值人民币36000元),由于吊车目标太大,几人刚把树木装上车就被抓获。
归案后,3人分别退赔人民币5800元,被告人吴某的家属代吴某交纳罚金5000元。东丽区法院认为,3被告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3被告人1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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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