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5日消息:经合肥市政府批准,该市园林部门近日出台一系列保护城市绿化成果的新规定。
新规定要求今后凡房地产开发、单位建设、新改扩建道路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方案时,园林部门将参加审查和把关。凡有连续成片栽植10株以上、干径20厘米以上大树的地块必须采取避让措施保护树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也将对迁移树木大小、规格、数量、移植地点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此外,新规定还严格了绿化变更行政审批手续,今后凡涉及到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以及干径20厘米以上、10株以上的大树,需报市政府审批;凡大建设需成片或大量移植树木的工程项目,由大建办直接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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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花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