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8日消息:近日,陕西省陇西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同时对被告人故意攀折城市道路绿化树造成的损害,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09年8月12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马某与朋友喝完酒后,至陇西县城东门口拦挡出租车数辆,司机见是醉酒汉均未停车,马某一气之下,遂以泄愤为目的,无故滋事,见树就折,共计损坏绿化梧桐树达27颗。经陇西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共造成损失3584.5元。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鉴于被损坏的树木系城市公共绿化设施,相关部门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避免公共利益遭受损失,该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马某赔偿全部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被告人代理律师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促成了庭前和解,被告人家属主动向检察机关赔偿了全部损失。
据悉,近年来陇西县大力开展包括道路绿化在内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本案中被损坏的梧桐树均为去年栽植,今年刚刚成活。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使得被习惯性漠视的公共利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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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