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2日消息:台风袭来,李某所住的小区因台风造成线路损坏而停电。当日中午,李某携家人去市区某酒店吃饭,把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上。因天气不好,狂风大作,停车场边的大树被台风拦腰刮断,砸在了李某的车上。李某餐后取车时车辆已经被砸得面目全非,咨询保险公司后得知因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险,车辆损失无法得到完全的赔偿。
随后,李某与酒店进行交涉,要求酒店赔偿部分车辆损失。但酒店认为这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认为不应由酒店承担。双方争执不下,就一起到泉州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处理。
在案件审理中,李某提出仲裁的理由:自己到酒店消费,并且在酒店的停车场停车,酒店负有保管义务。树木砸到车所造成的损失理应由酒店来承担。酒店答辩称,台风属于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酒店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仲裁庭最终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酒店同意承担李某报保险理赔后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
案件点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一般指自然灾害,如火山地震海啸等,也在某些情况下包括社会事件,如暴乱、战争、国家行为(如戒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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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