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下月实施
来源: 新安晚报   作者:   日期: 2010-1-29 9:50:44
下月起,如果有的居民再随意把大树当成衣架来晾晒衣物,损坏树木,最多可处1000元的罚款。《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一些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都有了处罚标准。

中国园林网1月29日消息:下月起,如果有的居民再随意把大树当成衣架来晾晒衣物,损坏树木,最多可处1000元的罚款。《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一些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都有了处罚标准。

根据该《条例》,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围圈树木、就树建房或者晾晒衣物、悬挂标牌,在绿地内设摊经营或者停放车辆的,在绿地内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等行为都将被禁止。一旦违反,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对于在单位管界内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条例》还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绿化的建设和养护。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在绿化规划和建设方面,该《条例》要求城市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8%,改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另外,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其所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居住区不低于40%,新建的城市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5%,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不低于2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卫生、科研院所等单位不低于35%,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等。
 

(来源:新安晚报 )
编辑: 叶微微
  】 【收藏】 【论坛】【打印】【关闭
关键词: 城市 绿化 管理 条例

相关新闻 >>更多

论文频道 >>更多

精彩图文 >>更多

中国园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园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园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园林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园林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园林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中国园林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