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18日消息:她,是一个普通的山区女民兵,她,是一个使家乡人民富裕、让家乡人民骄傲的好女子,她,曾被评为“三秦巾帼十杰”“全国绿化女状元”……她,就是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高寨子女民兵----荣兰荒漠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志兰。
她由一个农村青年民兵成长为荒漠治理公司的总经理的经历颇具传奇色彩。
这要从王志兰祖祖辈辈的生活环境谈起。郝滩乡高寨子村位于毛乌素沙漠南缘、白于山北麓。这里属鄂尔多斯荒漠草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风大沙多,干旱少雨,沙尘暴、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十分恶劣,人民生活世代贫困。王志兰22岁与郭荣结婚,丈夫家贫困的景象让这个大胆、不安于现状的女孩心中产生了要改变现状,过上富裕生活的想法。为了改善家里的贫困状况,夫妻两冥思苦想致富的门路。村子周围满眼都是荒山,是天然的牲口草场。王志兰把致富的宝押在了养羊上。同时她又在自家门口开起了小杂货部。这时丈夫为了孩子上学到城里干活去了,家里的重担全部压在了王志兰身上。这期间王志兰生下了了自己的一对双胞胎儿女,一边喂养孩子,一边种地养羊,吃得苦,受得累一言难尽。付出总有回报,三四年的时间,100只新疆细毛羊变成了200多只。良好的开头王志兰的信心倍增,但这个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女子懂得知识的重要性。在致富的道路上曾养过鸡,养过猪,都通过学习摸索有了创收。
1998年,王志兰一家彻底摆脱了贫困。但她的眼光看得更远了,她不再只看到自家的日子,她更关心身边乡亲的日子,关注时代的发展。建国初期,定边县森林覆盖率仅为0.5%,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成立五个国营林场,开展了大规模治理,到1987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8%。以后通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退耕还林及天然林保护等一系列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7.8%。
1999年,党中央“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工代赈”的政策如春雷般震撼着陕北高原,王志兰和丈夫拿出家里养鸡和转让小卖店的全部积蓄,承包了郝滩乡高寨子村1万多亩荒山,随之,注册成立了荒漠治理公司。从此,她走上了生态林业的十年创业建设之路,到目前为止,累计承包治理荒山荒沙和盐碱地11.6万亩,投入资金370多万元,发展经济林470多亩,种植优质牧草1.2万亩,使几十座荒山变成了绿野,使大面积荒滩变成了草原,覆盖率由治理前不足10%提高到83%,全部通过国家验收。与此同时,她有着更高的目标追求。为了满足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苗木需求和充分利用丰富的林草资源,发展后续产业,她又先后建起1130亩苗木基地,年产15万公斤草粉颗粒饲料厂和3万公斤兔肉系列食品加工厂。通过10年的建设,当地退耕还林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后继产业示范带动作用较大,企业固定资产达到600多万元。在她的公司帮助和带动下,周边大量村民从中受益,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在十年的创业中,定边各级组织和领导给了王志兰大力支持和鼓励,对她突出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先后授予她省“三八红旗手” “绿化女状元” “三秦巾帼十杰” “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绿化女状元”世界高峰基金会“农村生活妇女创造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30周年突出贡献奖 ” 等62项荣誉和奖励。
在近十一年的建设中王志兰不断学习,体会,摸索。在对生态林建设的认识上,她谈了很多:一是加强对自然林的保护,使这些宝贵的自然植被,不在遭受人为的破坏,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修复能力,二是加快农田防护林营造步伐,减少农田水分蒸发,调节气候,美化环境;三是加快荒山荒滩生态林建设,稳定和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四是封山育林,解决好林牧争地矛盾,促进农、林、牧良性循环。 她还说:“要改变我县乃至陕西和西部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只要我们坚持长期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根本的好转。”
治沙造林,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公益事业,过去的成就只是今后的起点。定边这片土地,生态和生存状况仍然很差,群众生活还很贫困。王志兰深知这一点,所以她的脚步从没停息。去年年初,她与毗邻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的本县郑寨子村委会、农户签订了40000亩沙化地承包治理合同,计划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生态林,经济林与基本农田同步建设,水电路配套设施的生态建设示范村,规划户均100亩,其中发展水地10亩,生态林60亩,经济林30亩,建设资金正在筹措中。与此同时她又在定边县城重点产业项目园区(国家批准),投资3300万元,扩建兔肉、羊肉、禽食品加工厂一处,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公斤,建设用地已经当地政府挂牌出让落实,项目已通过发改委立项,资金筹措到位,2010年正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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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