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林权制度改革结硕果 北票20万农民专事林业生产

2010年05月20日 10:12辽宁日报张辉

中国园林网5月20日消息:4年前,北票市作为辽宁省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4年后,全市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业发展初步呈现出“三增”局面,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林权制度改革结下丰硕成果。

尽管改革涉及全市28个乡镇、253个行政村,林改面积274.8万亩,但到2008年12月,主体改革已全部结束,共完成确权任务274.8万亩,确权率达100%,签订合同37.5万份,登记台账1548本,发放林权证6.2万余册。林权改革从根本上确立了农民在林业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林业生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林改后农民迸发出来的热情和积极性,正转化为林业生产力大解放的不竭动力。春秋季节,农民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空闲地、疏林地等栽植经济林,其林下经济收入由4400万元增加到林改后的7230万元,全市从事林业生产的农民从林改前的18.45万人增加到林改后的20.6万人。

分山到户后,农民把山林看作是建在山上的绿色银行,山林产出率提高,森林资源增加。该市五间房镇在2007、2008年春季造林中仅杨树一项就达到2400亩,是过去5年的总和,该镇大兰旗村村民郭春雷在此次改革中承包了原集体的一块林地后,又以高价收购了附近的5块林地,并对原来荒芜的河滩进行改造,使林地面积达到210亩,由于管护精心,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全市农民造林面积由林改前平均每年14.3万亩增加到林改后的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4%。

随着产权的落实,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向林业优化集聚,农民由林改前的不敢投入变为舍得投入,全市林改前农民平均每年投入营林和产业方面的资金不到2300万元,林改后平均每年达到3300多万元。该市长皋乡把食用杏栽植作为发展林业经济的突破口,几年来共利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配套资金为2万亩食用杏投入近60万元,提供水电配套、技术管理等方面支持,组建长皋贵林食用杏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在林改政策的激励下,很多弃管的果园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使得山林蕴藏的巨大潜力得以充分显现。

该市自2008年7月又启动实施配套改革,投资500万元建设2000余平方米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信息发布、林地流转及林权管理和变更、三证办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及抵押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坚持以乡镇林业站为依托,先后成立大枣生产、食用杏生产、棚果生产等5个专业合作社,并为每个合作社提供1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其发展;以市场为依托,通过招商引资,建设林果综合加工项目,进而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为解决林业生产资金难问题,有效盘活林业生产要素,市林业局与农信社联合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新模式,按照山林作价额的50%进行放贷,目前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17宗,涉贷金额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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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