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禹:三棵大榕树惨遭“腰斩” 城管:可以报警追责

2010年07月01日 09:41番禺日报

3棵大榕树被毁,现场一片狼藉

3棵大榕树被毁,现场一片狼藉

中国园林网7月1日消息:自己亲手种下16年的三棵大榕树,一夜之间被人毁掉,市桥的傅先生感到十分心痛。记者近日接到傅先生报料后进行采访,就这树该不该砍的问题,种树人和砍树人双方各执一辞。有关部门表示,这种随意砍伐的行为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树主可以报警。

种树人:大树被砍很心痛

砍树的地点在市广路口福临门酒楼后面。酒楼老板傅先生说,6月12日下午2时左右,一名自称是某公司总经理的蔡先生带着一名姓张的小姐来到酒楼找他,说他们酒楼后面的土地现在被征用了,将建一个新的汽车站。酒楼后面的三棵大榕树,现因施工需要,准备砍掉,或者砍一半也行,特地前来征询他们的意见。当时,傅先生同时带了酒楼办公室的叶小姐和黄小姐到场。

栽了16年的树一下要砍掉,傅先生说他觉得不忍心。于是,傅先生说,那几棵树在地界边上,对建设应该没有影响,从保护绿化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尽量保留。

蔡先生临走时,傅先生向他们表示将认真考虑这几棵树的事,然后给个答复。就在蔡先生离开约半小时后,随他一起到酒楼的张小姐打电话给福临门酒楼的黄小姐,说砍树的事现在不用他们担心了,因为里面场地够大,车站的车开不到那个位置去,所以他们决定不砍那三棵树了。

没想到,时隔不久,6月22日早晨,福临门酒楼的员工发现,他们宿舍窗边的三棵榕树不见了,看起来是用勾机或者其他重型机械鲁莽地劈断的。傅先生后来得知,原来那几棵树是6月21晚6至7时许,酒楼的员工正在上班时被人砍掉的。看着树的残桩和散在地上的树干、树枝,傅先生说他顿时很心痛。他本来打算,如果对方一定要砍掉,只要知会他,他一定想办法将那几棵树迁移至对面他的土地上。之后,傅先生询问了多个单位和主管部门,得到的说法是:不管那片土地是用来做什么,也不管那土地是不是他的,但那树是他种的,在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砍伐审批书,任何人(包括种树人)都没权砍掉那几棵树。

砍树人:

树在红线内,我想砍就砍

就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某公司总经理蔡先生。电话里,蔡先生说,他确实去找过福临门的傅先生谈那几棵树的问题,但傅先生不同意,有要钱的意思。回来后,他们觉得那几棵树在他们建设用地的红线范围内,没必要去跟傅先生商量,他们想砍就砍。另外,那几棵树也不是什么受保护的名贵大树。

蔡先生还告诉记者,事前,他们有给福临门去过书面通知。本来可以不砍那几棵树的,或者只砍一半的,但那几天老是下雨,施工队在施工时,树枝不断地摇来晃去,因担忧安全问题,所以,临时决定把那几棵树搞掉。再说,那几棵树是大叶榕,是很普通的树种,砍掉了也能很快就生长出来,这只是一件小事,不值一提。

城管部门:这是一种破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追责

就砍树一事,傅先生特意咨询了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梁姓警官告诉他,我国有专门的《森林保护法》,鼓励植树造林,禁止乱砍乱伐。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砍伐我国的树木,如果一定要砍伐上一定年限的大树,必须得经有关部门批准,哪怕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砍自己栽种的树,都得要申请。如果某人一次砍伐树木超两个立方,就可以刑事立案,追究处理。但森林公安只管林地,傅先生所在地方属于城区,应由市政园林或者城管局管理,她建议傅先生找相应的主管部门。

就此事,记者特意采访了区城管局园林科负责人。该负责人说,这事他们已有所了解,一开始以为是古树名木,由有关部门前去了解情况。后得知是大榕树,又在城区里。之后,园林科了解到,这几棵树在酒楼后面,不是公共绿地,也不是道路或绿化范围,不在他们管辖之内。但该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随意砍伐的行为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树主可以报警,向砍伐者追讨损失和责任。园林科负责人还介绍:市桥城区曾有商户将门前的树砍掉,他们曾给予过处罚,采取过行动。对此事,他建议树主报警。

种树人:已向公安报警

傅先生说,树被砍之前,他根本没收到什么书面通知,他也根本没有表示要钱的意思,他对那几棵树有感情,不是用钱可以买的。同时,他告诉记者,树被砍之后的第三天,他已向东环派出所报警,警察也来拍了照,作了笔录,但是否立案,至今没有消息。傅先生表示,无论如何,他将为这几棵树讨一个说法,他要让那些没有绿化意识的人得到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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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