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3日消息:文昌市龙楼镇吉水村第三村民小组在将100多亩土地发包给一家公司后,土地上生长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树木被砍伐殆尽。
据文昌市龙楼镇吉水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的村民介绍,他们村去年和文昌天野牧歌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牧歌公司”)。合同约定,该村将后山坡面积168亩的土地发包给牧歌公司。牧歌公司承包土地后总体建设规划为开放式的园艺园林区,主道路建设便于村民出行、农田耕作,并与整体花木观光园、村庄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对于青苗的补偿,双方约定:大松树按每棵40元,木麻黄按每棵10元,桉树按每棵3元等给予一次性补偿。合同特别约定:“为防止水土流失,对于土地上的较大野生杂木不予砍伐,故无需补偿。”
但是土地发包后,发包土地上许多野生林木竟砍伐殆尽。
今天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处看到,这里一片狼藉,到处是被烧毁的树根。有的树根粗得要两个人才能合抱。被锯掉的树木,有的直径有两个碗口那么粗。
“我是来拉树根的,具体的事情不清楚。”一位工人告诉记者,该土地上的树根是一个老板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树头就拉了7大车。据这位工人介绍,这片林子的树木比较多,之前已经卖了几十车。
“这么大的树木就这样砍了,多可惜啊!”一位村民指着地上一个大树桩感叹地说。据吉水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的老人介绍,这片树林已经存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了,没有砍伐前,树林相当茂密,其中有不少是野生杂木。一些村民质疑说,既然是建设园林区,为何不保护好野生林木,这样岂不是破坏生态环境吗?
牧歌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承包合同签订后,合同约定要保护一些树木,但这些树木不是他们公司砍伐的。由于对承包土地上的树木不了解,不知道哪些树木是要保留的。公司于是就委托吉水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组长符之宏做这个事情。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全是由吉水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砍的。树木被砍之后,卖树木的钱,公司一分钱也没有拿。他们公司还为此补偿了10多万元的青苗款。
牧歌公司负责人表示,砍伐林木的事情,是公司委托吉水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组长符之宏做的,相关手续也由他们去办理,至于村民们是否办理了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他们公司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拨打吉水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长符之宏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和来意后,符之宏表示自己在家忙,有什么事回头再说。随后,记者来到符之宏家里,却被其家人拒之门外。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当地村民已经向文昌市林业公安分局报案。该局已经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处理当中。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推荐阅读: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