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26日消息:从“我们的”到“我的”,一字之变,天壤之别,2.6亿亩集体林地山有其主,800多万户农民成为山林的主人;造林护林从“要我干”变为“我要干”,顺序一变,沉寂的大山顿时被一则则精彩的“财富故事”激荡。
短短5年,“云南模式”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成为亿亩林地生产力喷薄迸发的突破口——2009年,全省造林面积达1031万亩,比林改前增加了794万亩;全省林业总产值达459.87亿元,比林改前的2005年增长了222.08亿元,增长率达93.4%;农民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达到创纪录的710元……
“绿了山坡,富了生活,热了心窝。”传扬林区的这句顺口溜,是农民对林改的验收,更蕴含着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新动力。
制度:一定要改,尽快改
山区面积占据全省版图的94%,是云南最大的省情;山区发展严重滞后,是云南最突出的“短板”。激活山区经济,实现全省经济协调发展一直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心中一个沉甸甸的“结”。莽莽群山,林业用地面积达3.64亿亩,林业用地中80%是集体林地,涉及农户845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2.3%,“希望在山,潜力和出路在林”。
云南省的林权制度,曾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山分林到户、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和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扩大林业经营自主权等几个大的历史阶段,但由于没有触动“产权”这个核心,集体林大部分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结果是山林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四权”不落实,广大林农“耕山有责、经营无权、分配无利”,守着金山银山却无法靠山致富。集体林区普遍存在林农不愿造林、集体无力造林、林业部门无钱造林,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林产业发展缺乏动力,广大山区走不出“资源富区,经济穷区”的怪圈,林业大省始终被“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尴尬所困扰。
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释放林地生产力,让山林活起来,林产业强起来,山区富起来……在反思、调研和智慧的决策中,云南加快山区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思路更加清晰。省委书记白恩培说:“林权制度一定要改,尽快改。”
一次次重要的会议、一个个务实的举措推动着意义深远的林权制度改革——派出考察团赴福建、江西等省区学习取经;启动试点县工作,2006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幕率先在罗平、屏边、砚山、景谷、永平等9个试点县拉开,为全省的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组织调研组深入林区对全省林权制度现状进行调研,聚集各方智慧,数易其稿。2006年金秋,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行的航标,决定从200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主体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主体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次年,围绕“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等改革目标,“还山还权还利于民”似如擂重锤,敲响了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雄浑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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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让农民得“大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关乎万千农民的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困难、担忧、矛盾……一段艰难却充满勇气的探索。
“还山还权还利于民”谈何容易,想不到的难题,看不见的阻力,都有可能让林改“流产”。高位推动,强势推进,省、州、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林改,有力的组织领导让艰难的林改不再徘徊;“硬抽人,抽硬人”,76万名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的干部职工组成了林改工作队,走进林区,担当起林改的重任。同时,全省投入林改经费117519万元。人员、资金、技术力量的落实,助林改实质推进——宣传培训,广泛依靠群众搞林改;规范操作,严格依法依规抓林改;强化督导,确保林改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等基本做法,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并被称为“云南模式”在全国传扬推广。
“云南模式”可圈可点,其成功实践的关键是——改革没有模式化,林改不是简单地套条条框框。贯穿云南林改的,始终是不唯书、只唯实的务实精神;是执政者对以人为本,林改利益农民得“大头”,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不懈追求与践行。亲身参与林改的腾冲县林业局副局长谢武,总结难以忘怀的林改经历说,求真务实,尊重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是林改成功的秘诀。
务实的脚步踏过每一片林地,用心的耳朵倾听林农的心声,林权改革怎么搞,群众说了算,林改方案的制订交给林农。工作队进村后,对自留山、责任山、“四荒”拍卖山等集体山林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搞准山林、户口、人口底数等基础数据,坚持“因地因林制宜,因村因组施策”,不搞“一个模子”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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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公开、公正、透明的执行贯穿始终:重大事宜,按“一事一议”原则,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才能实施。“林农情况不明不动手,不了解政策不实施,公示有异议的方案不审批”,“铁的纪律”印证了对民意的尊重;实行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会议签到、实施方案签字、林地界限确认书签字、合同签字、村委会对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决议签字等“六签名”和实施方案、工作程序、林权现状、林改结果“四公示”制度,确保林改“阳光操作”。对每一片山林、每一个地块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确保了将林权证发成“铁证”。
为了让林农在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也分享到林改成果,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将林改扩大到所有集体林,对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等“三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林改不留“死角”。针对有的地方图省事,在主体改革中发大证、联户发证的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整改,确保集体林均山到户率、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不低于80%。“两个80%”的硬杠杠,全国首创,确保了林农人人得实惠。
“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的初衷在大山落地,云岭山乡热烈的林改方案讨论往往要延续到深夜,投身林改的激情在林农心中“燃烧”。这股看不见的力量,推进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向纵深发展突破不断。截至今年6月底,15个州市已确权集体林地26281万亩,确权宗地1200万宗;集体林均山到户率91.2%,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8.8%。
成效:林农乐了,林业兴了
沿着现实的脉络,我们能看到“云南模式”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深刻地改变着山的面貌。
5年林改不寻常。改革前,有不少同志担心分山到户后会出现乱砍滥伐,担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如今,这些担心变成了放心。而更具现实和长远意义的是,5年前,人们多少将山区看做是“包袱”、“短板”,今天林改对林业经营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的冲击和破解,正让山区变成“财富”和“潜能”。
成为山林主人的林农,由“要我造林”变为“我要造林”,广大林区林农“争山造林,争苗植树”,像种田一样精心耕山。“看好自家的山,守好自己的林”,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林业局的同志说,过去政府对集体林地的造林、护林、防火负有无限责任,现在林权主体落实了,人人成了造林人、防火员、护林员,还愁林业不兴?“过去我家只有7亩自留山,与集体林混在一块,种什么都不知道,这7亩林地已经荒了12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我家共分得18亩林地,我领到了林权证,真正成了这些林地的主人。”景谷县威远镇香盐村傣族村民刀永生如今已经种上了10亩桉树和8亩思茅松,并与云景林纸公司签订了供销合同,种一亩桉树就可以赚1200元钱,3年半成材后交给纸厂,全家的纯收入就达12000元。热情,空前的热情,2007年、2008年、2009年,全省造林新增面积分别比上年多200多万亩。
林区和谐了。林改中,干部与林权纠纷当事群众一起围坐在暖暖的火塘边,边品尝着醇香的农家小灶酒,边用纯朴的民族语言沟通交流,谈笑间成功化解争议了几十年的林权纠纷。全省共排查山林纠纷165282起,涉及面积1559.45万亩;调处163173起,调处起数和调处面积分别达到98.7%和96.3%,大量历史积怨得以化解,邻里和谐了,林区安定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冲破积弊,在突围、求变、破局中,重构林业发展新机制,造福万千山里人,为绿色经济提供更强劲的动力,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改革中,我们充满激情;改革后,我们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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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