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9日消息:记者从18日召开的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上了解到,该省2010年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将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3000万亩以上,使确权面积占到集体林地总面积的50%以上。
山西省林业厅厅长耿怀英说,只有“调动农民千百万,才能绿化千座万座山”,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林业发展中的机制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蕴含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造林绿化积极性。
山西是一个少林缺绿的地方,全省森林面积3316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14.12%,林地总面积1.14亿亩,其中集体林地8296万亩,且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到89.1%。
林改的核心就是明晰产权。山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周洪提出,集体林权改革的核心在“分”,关键在“放”,彻底把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下放到老百姓手里,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山于民、还利于民。
山西省自2008年8月在晋城市和沁源、方山等1市18县启动林改试点,并于2010年全面启动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已完成集体林地调查摸底2707万亩,占全年任务的90.3%。
山西省在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因地制宜,坚持落实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求凡是能承包到户的林地坚决承包到户。
山西右玉县白头里乡白头里村70岁农民李风河不久前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获得了3.4亩林地的产权,拿到产权证后的他高兴得像孩子一样:“我们右玉人60年来不懈植树造林、改造荒山,现在通过林改,我们按人头每人都分得了一块林地,现在看这些林木,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林改给我们带来了实惠,也让我们造林绿化的劲头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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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