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31日消息:山还是原来的山,人还是原来的人,所有权一变,农民的积极性完全不一样了。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发展林下药材,林下养殖,食用菌种植,森林农家乐……渐渐地,山绿了,林变了,通过发展林业经济农民有钱了。
山西是一个少林缺绿的地方,全省森林面积3316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14.12%,林地总面积1.14亿亩,其中集体林地8296万亩,且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到89.1%。
“只有调动农民千百万,才能绿化千座万座山。”山西省林业厅厅长耿怀英告诉记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也是林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林改,彻底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彻底释放广大农民群众的造林绿化热情,才能转化为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2008年8月,以晋城市和沁源、方山等1市18县为试点,山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渐提上议程。2010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林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完成集体林地调查摸底2707万亩,占全年任务的90.3%。
6月22日,在山西省造林绿化现场会上,山西省长王君指出,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林业的体制机制真正“活起来”,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7月29日,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在全省干部大会上又着重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两大目标,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8月18日,山西省政府在右玉县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总结回顾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问题,并在各市县间进行典型经验的交流学习。试点县通过回头看、向前推、抓配套,改革正在逐步深入,新铺开的县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调查摸底,林改工作在有序推进。针对部分县区进度缓慢的现象,山西省副省长刘维佳主持召开了林改进度落后市县负责人约谈会,对参会同志触动很大,大家一致表示,一定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在山西省林业厅厅长耿怀英看来:“群众的积极性不仅来源于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资产,而且来源于通过发展林业产业能够实现增收致富的梦想。”林改中,山西林业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干果经济林,靠山兴业,靠山致富,尽可能地发展核桃、红枣等干果经济林。其次,大力搞好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林地这一巨大的宝库,发掘其中蕴藏着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大量的人文资源,把一切交给农民,让农民通过合理经营取得良好的收益。
“每一个集体山林的承包者都是一个创业者,每一个家庭林场就是他们的创业园地。”著名经济学者厉以宁对集体林改带动农民就业的效应这样说道。山西左权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因地制宜实行联户承包、单户经营、股份合作和生态庄园等模式,给广大农民吃了 “定心丸”,农村信用社及时为农民开通绿色扶持通道,支持农民购买荒山、经济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管理经济林和开发“四荒”的积极性,林业成为了山区农民的一项支柱产业。而利用移民搬迁后“空壳村”发展起来的“农、林、牧、渔、游”复合经营的生态庄园,目前已发展179处,经营规模达到33万亩,总投资达到1.36亿元,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取收益1000多亿元,4600多名农民在庄园实现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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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