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集体树林变临时用地出租 圈地毁林建房

2010年09月17日 08:53京华时报王奕

中国园林网9月17日消息:近日,昌平区小汤山镇尚信村村民向昌平区森林公安举报,村西头近30亩集体林地被村经济合作社作为“临时用地”出租给部分村民,这些村民纷纷圈地,砍伐树木建房。这片林地与村委会只有一墙之隔。村主任昨天表示,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将此块林地出租的决议。不过部分村民代表表示他们并没有同意,而是村委会伪造他们的签名。目前,森林公安已经介入调查。

现状

多处被圈占 树木被毁坏

林地与村委会西边只有一墙之隔。“15年前,从小汤山镇来了好多共青团员,扛着大红旗,在俺们村西头栽种了上千棵的杨树。”尚信村里的老人们都记得,当时这片“青年林”行距4米,棵距3米,占地约30亩。此后,村里10多位老人自发组织了“老人队”,对树木进行栽种和养护,杨树成长为林。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林中多处垒上一米高的土,呈现多片空地。其中一处已经砌上地基和约一米高的砖墙,附近已接上了自来水管道,地基中还残留几棵树。据村民谭女士回忆,从前年开始,村西的林地被村委会出租,承租人开始砍伐树林,建起了房屋。

几十名村民来到空地,纷纷表示对树林砍伐的不满。几位老人说,这片森林原来很茂密,“除南边短了几棵树,几乎每一行树木都不少”。关于树林中有几座房屋,村民称:“这些都是砍伐树林后违章建起来的。”

尚信村有300多户村民,今年年初,有200多户村民写了一封联名信,向政府部门反映此事。今年6月份,昌平区政府给村民一信访回复,称“树林中有7户在此盖房,村合作社与这7户签订了临时协议书,林地中的树木未发现被砍伐现象”。昌平区外宣的工作人员昨天接受采访时却称,信访办对于此事并不知情。

目前,村民已向北京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并于9月2日已受理。村民还向昌平区森林公安举报,要求彻查此事。目前,森林公安也已介入调查。

质疑

租地是否合法?

村委会粘贴村民代表签名

记者询问村委会主任姚学军,为何将集体树林变成“临时用地”出租给村民,姚学军称,当时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大部分村民代表同意了出租。记者在村合作社与村民签订的临时协议中,找到了一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会议时间为2008年7月,内容为村里多块土地出租给村民,下方有28名村民的签字。

昨日,其中一名村民代表刘会青看了这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后称,他并未在同意书上签字。当时村民代表的意见是拒绝出租,不能砍伐树木,“但散会时,村委会给每人发放5元的开会误工费,我们签字认领,这些签名就是将领钱签名直接复印过来的”。此事得到另外两名王姓村民代表的证实。

“这些签名的确是直接贴上去的”,村委会主任姚学军称,当时召开了民意表决大会,会议上将内容通报村民,最后村民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然后直接将签名贴到《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文件下方,但对村民称是“领钱时的签名”,他表示否认。

“会议内容事后写,代表签名再粘贴上去,这样的文件我们不承认。”村民代表纷纷表示。

监督是否到位?

村主任称盖房属个人行为

在2008年12月村经济合作社和其中一名承租人签订的《临时协议书》中,合作社将树林内空闲地交付村民临时占用,占用范围内有树木143棵,占地面积为4.82亩,此地属于临时使用。使用费为每年每亩1000元,合作社有权监督对方合法利用土地。其中一条规定,村民在使用期间对占用面积内树木需进行看护和管理,如出现人为造成死亡或砍伐丢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但目前,这名村民承租的土地已经建成一个养殖场,树木所剩无几。

“村委会应监督承租人,不能砍伐树木,而只隔着一道墙的村委会却让这些房屋先后建了起来。”谭女士称。村委会主任姚学军称,目前村民在树林中“垒土”“盖房”均属于个人行为,他们曾多次劝阻,但并未见效。目前,政府部门已下通知,将“清查合同”,所有正在施工的项目均已停工,“我们正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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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