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法院化解“三级林场”纠纷纪实

2010年09月25日 09:23广西日报宋华海

中国园林网9月25日消息: 8月30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大楼前,响起了阵阵鞭炮声,该县思旺镇古榄村佛子屯村民手拿着一面写着“四年冤屈 一朝了结”的锦旗,激动地说:“感谢平南法院为我们省下近2万元上南宁、北京上访的活动经费!……”

事情要追溯到1976年2月23日,平南县思旺公社革命委员会(思旺镇旧称)与六桂大队、古榄大队等八个生产队签订了《关于支持公社办三级林场的协议》:将位于藤子山林场范围内的林地与大队、公社联办三级林场,收益按比例分成,没约定联营期限。1994年,三级联营林场主伐林木,由于在分成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引起了群众不满而不愿继续联营。由于多年都没有解决三级林场问题,近年来有些生产队组织村民到县、市、区上访。这起纠纷案件被列为平南县重大疑难案件之一。

平南法院了解案情后提出,要想尽一切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切合实际地定下调解协调方案。

该院领导干部亲自深入到思旺镇调查研究,倾听村民的诉求,多次深入古榄村、六桂村等地进行了解,走访了政府等部门的有关知情人,基本摸清了纠纷的症结,从而确定了解决矛盾的基本方案。

今年7月中旬,平南法院办案人员与思旺镇党委、政府的相关领导就藤子山三级林场纠纷问题多次进行沟通,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了共识。事后,办案人员还给村代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召集这些代表到镇政府开会,并邀请当地林业局派工作人员到“三级林场”现场协助,就“三级林场”界址问题现场勾图,完善有关档案资料。

8月6日,在平南县思旺镇政府二楼会议室里,一场关于是否解除《关于支持公社办三级林场的协议》和《关于藤子山三级林场管理的补充协议》的会议召开了。办案人员提出,要以大局为重,以和谐为重,以发展林业生产为重,共同致富。由于事前的调解工作做得很成功,相关村委和生产队的代表都同意解除相关协议。与镇政府纷争多年的藤子山林场权属纠纷化解了,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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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