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牙痛,种下两颗罂粟果实
中国园林网9月6日消息:这对夫妻是萧山本地人。夫妻俩都姓朱,丈夫54岁,妻子51岁。
朱师傅的母亲和妻子都有牙病,长期被牙痛折磨,经常吃不下饭,有时会痛得脸都肿起来,一直治不好。
2009年下半年,朱师傅的妻子到围垦做零工,无意间看到一株已经结果的植物。旁边的人告诉她:“这个果实能治牙痛、肚子痛,很灵的。”她如获至宝,当即摘下两个椭圆形的果实带回家,并嘱咐丈夫来年春天种到地里。
朱师傅的女儿、女婿在围垦里承包了一个虾塘,朱师傅夫妻经常去帮忙。今年3月份的一天,他们照例到虾塘去帮忙。临走前,朱师傅带上了妻子交给他的那两颗据说可以治牙病的果实。
朱师傅把果实揉碎,然后把里面的种子撒到了虾塘西南角的空地上。没多久,竟长出了密密麻麻的两大排植物,到5月底,植物已抽出淡紫色的花。
还没等到植物结果,就有人将此事举报到公安部门。派出所民警到地里一查看,确认这些植物全是罂粟。经过清点,两排罂粟共有1875株。
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要判刑
法庭上,夫妻俩对于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
“我以为是草药,因为不识字,平时又不看电视,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朱师傅的妻子说着说着抽泣起来。朱师傅也说,并不知道种下的是罂粟。
两被告的律师替他们辩护说,两人种植罂粟本意是治牙痛,犯罪情节轻,主观恶性轻,因此事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小,而且两人悔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的,便要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萧山已有两人因此获刑
2004年,王某在从安徽灵璧至萧山的汽车上捡到一棵罂粟果实。2005年初,他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替他人管理苗木地时,种下了罂粟种子。罂粟开花期间,有人曾提醒他,但王某没有自行铲除罂粟。2005年5月,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发现,王某非法种植罂粟520株。最终,王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11月底,李某在瓜沥镇某村自己的油菜地西侧种植503株罂粟,2006年5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铲除。李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罂粟治病之说不可取
记者了解到,在民间确实流传着一种罂粟可治病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罂粟果实可提鲜,放到食物中可增加食物的鲜美度。
这些说法是否可信?记者就此采访了区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姜锡灿,他表示,这两种说法并不可取。
“罂粟能够治病之说并不可信。”姜锡灿说,罂粟作为镇静剂的原材料,有一定药理作用,但它具有的只是麻醉、止痛功效,并不能从根本上治愈病症。至于提鲜一说,他没有验证过。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滥用、滥食罂粟果实也会导致成瘾,市民千万不要轻信偏方,免得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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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