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17日消息:10月28日,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单位资质认定办法(暂行)》,明确了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单位资质审核、认定、发证、年审和办证程序等。
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通知》、《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森林病虫害治理工程公司(工程队)资质》(DB44/T155-2003)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的。
据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总站刘建锋介绍,该办法首次确定了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单位的资格由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认定,并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该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即在广东全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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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花卉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