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园林局长以园林改造为名敛财200余万

2011年11月21日 10:33法制网

中国园林网11月21日消息:江苏省丰县园林旅游局原局长王某涉嫌受贿、贪污、非法持有枪支案近日一审有果,被告人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在任丰县园林旅游局局长、丰县凤鸣公园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丰县复新河综合整治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单位人事安排以及实施丰县凤鸣公园改造、建设安置丰县凤鸣公园拆迁户小区工程、负责丰县园林旅游局招商引资工程“在水一方”小区项目的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278.75万元。同时,2005年四五月份,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丰县园林旅游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伙同该局副局长王某(另案处理),采取虚报苗木款等手段,虚支23000元公款购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被其据为己有。另外,被告人王某于1993年购买猎枪一支。经鉴定,该猎枪对人体具有致伤力,至案发该枪一直藏于家中。

破坏电脑信息成都一专利事务所文员获刑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马妍婷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利用该信息诈骗案。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在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担任成都市某专利事务所文员期间,多次使用其个人账号登录某专利事务所的专利案件管理系统,擅自删除文件,使“专利协同空间”内所储存的大量数据遭到破坏,最终造成100余项专利永久失效。2010年4月,被告人刘某擅自使用某科技局暂放在成都市某专利事务所的黄某等5人的专利证书,在权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5人的身份证,向其上级科技局骗领了5人共计100项专利的专利资助金50000元,并将诈骗所得赃款挥霍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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