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011年12月26日 14:02证券时报

中国园林网12月26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该办法称,免税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与农、林业生产密切相关,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林业生产的种源;进口种子(苗)不得用于高尔夫球场、足球场、度假村或俱乐部等场所的建设,进口种畜(禽)鱼种(苗)不得用于度假村或俱乐部等高档消费场所;在每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年度进口计划产品范围内。 

(来源: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