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5日消息:绿大地欺诈上市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公布。今年9月6日,*ST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等待近三个月后,*ST大地(002200)于12月3日公告了法院判决。
据悉,法院判处*ST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400万元;被告人何学葵(董事长)、蒋凯西(财务总监)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庞明星(财务顾问)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判处。
*ST大地称,诉讼罚金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影响。根据判决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400万元,将增加2011年度营业外支出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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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