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由绿大地事件所想到的

2011年03月21日 11:18九鼎德盛

时评:由绿大地事件所想到的 中国园林网3月21日消息:近期A股市场上出现今年以来首个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捕事件,其引起资本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据上市公司绿大地3月18日公告显示:2011年3月17日晚公司接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1年3月17日20时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云公直经逮通字[2011]3号),现羁押在云南省看守所。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将根据案情的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种重要罪名,近年来在市场上被处罚的并不多,其虽然有多家公司受到业界的普遍质疑,但真正落实到执行逮捕董事长和进一步的处罚的可谓较少。

对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我国刑法第160条规定: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其处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世界主要资本市场相比,中国此方面的处罚相对为轻,比如美国、香港、英国、日本等相关市场法律方面均有严格的直接退市条款,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还要视情节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笔者观察香港市场,在2005年内地一家医药类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上市后经举报信息被香港联交所财务审核发现,其随及股价当日大跌80%发上,然后被直接退市。笔者研究此次绿大地事件发现,其上市后不停的变换年报财务审计机构,上市三年间,绿大地已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从绿大地的历史沿革来看,公司始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7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注册资本15,108.71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苗木生产基地2.9万余亩,生产各类绿化苗木500多种,是国内领先、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如果投资者仅从招股说明书、年报和其它机构报告来看,这是一家潜力较好的公司,但可惜的是这一切在IPO之初就存在重大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可谓根基问题,未来出事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绿大地事件,笔者也对中国证券市场近年情况进行了观察与分析,近年来,中国A股市场三高PE发行的背后、重大社会质疑类公司的发行等问题不断,此信号显示一些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利益发行、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比如某公司在IPO后,其保荐机构总经理就出逃,而持股方面显示党、政、工、团及相关利益人、利益PE机构众多,改制、税收、财务业绩方面、资产评估方面到过业界重大质疑,但其仍然通过了IPO,由于相关包装与市场不成熟,其超募资金比率高达100%。此次绿大地事件的爆发是一家三年前登陆A股的中小板公司,而从市场现实来看,由于在法律方面对上市公司此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时间或法律执行力不足,一些公司或利益相关方仍在铤而走险,侥幸心理仍大有人在。绿大地事件的出现,表明中国管理层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深入展开,其历史意义较大。

作为长期关注中国资本市场的专业人员,笔者研究发现中国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对市场的支持政策,被一些相关公司利用,比如宽松的再融资政策、相对降低的IPO政策等,这些本无可厚非,但相应的举报人信息重视、利益发行链条的违法行为认定与追踪等明显不足,一些公司通过包装与财务指标的调整,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实现了IPO或再融资,但违法的直接退市条款、相关重大质疑类公司的打击却没有跟上步伐,此次绿大地事件的出现,至少给市场一个强烈信号,即违法违规行为终要得到严办。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来看,源头打击的重点转向市场根基之初的上市公司IPO或再融资方面迫在眉睫。愿中国证券市场一路走好,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追溯性打击应继续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保护好投资者利益,让腐败的违法人吞吃恶果;否则中国证券市场将会受到严重的信心危机,进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就成为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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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鼎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