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6日消息:为深入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加快森林城市创建步伐,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宜春市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园区”“森林社区”“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十项创建活动。
据了解,宜春将力争用 3至 5年的时间,使全市10%的乡镇和村庄达到森林乡镇(村庄)标准,使全市50%以上的园区达到森林园区标准,使 60%以上部队营区和学校达到森林营区(学校)标准,使 50%县城以上规划区建成一个以上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同时在全市创建和打造一批绿化标准高、生态质量佳、舒适宜居的森林社区和街道。凡达到“森林十创”主要指标的,在每年 8月底以前,以乡(镇、场、街办)、行政村、工业园区、社区、街道、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学校、部队、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单位,向县(市、区)绿委办提出创建申报,由市绿委办核查后,经省绿化委员会审核达标后将统一颁发“森林十创”单位奖牌,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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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春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