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5棵300年古树求救 偷砍一棵最高处罚25万元

2011年05月09日 13:41南国都市报

被遗漏登记的5棵古树自然成林

被遗漏登记的5棵古树自然成林 

中国园林网5月9日消息:古树已经成为“活文物”,也成为一个地方之宝。在5月6日的椰城纠风热线节目,海口市演丰镇下陈村的村民向做客节目海口市林业局副局长郭建求助,希望政府要保护好他们的镇村之宝——5棵古树。 

演丰镇的下陈村很隐蔽,靠近桂林洋高校区。5月6日下午,郭建几经周转最后在一位村民的带领下才找到这5棵古树。

一看到这5棵古树,海口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都吃惊了——“还有这么大古树被遗落!”

“这5棵古树从我们村子落户在此就一直陪伴,大约从明末清初起,下陈村就开始存在。”村民陈章说,至少估算,这5棵大叶榕古树应该有300年以上历史了。现在听说高校区要全部征用下陈村了,以后整个村子可能集体搬迁,这5棵古树成为他们心上肉,不舍得搬走。

“如何使它们继续活下去,让它们与下陈村同在。”村子另一位老人说,他现年已经快90岁了,从小他就经常在5棵古树上玩耍,希望政府能够保护好这5棵古树。

郭建说,海口市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实行分级保护:名木及树龄在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古树后续资源实行三级保护。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有权制止或者举报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这5棵古树有300年以上历史,应该列入一级保护树种。”郭建说。

“《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规定明确,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郭建说,条例同时强制规定,不得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挖坑取土、敷设管线、硬化地面、堆放杂物、使用明火、倾倒或排放有毒有害废渣废液废气;不得挖根折枝、攀树摘果、剥损树皮;不得借用树干作支撑物或固定物或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物品、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等等。海口辖区内的古树名木披上“法律保护衣”,砍伐者最高处以每株25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建说,条例规定要求,海口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至少每5年要组织1次资源普查,在调查登记的同时也鉴定分级、建立档案,并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情况向社会公布。这5棵古树没有建档和被列入保护范围是遗漏了,从当天开始海口市林业局将建档并列入卫星GPS定位系统跟踪保护。

“今后不管是否村子被征用,5棵古树不能擅自变动,造成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损伤或死亡的,将被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郭建说。

推荐阅读:

山东:黄岛现百年古树群 半岛网友呼吁挂牌保护

武汉:千年紫薇屡遭“贩卖” 仨农民誓与古树共存亡

北京:违建墙夹古树 快给古树松绑

青岛一楼盘规划方案变更 给百年古树木腾地方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