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7日消息:外来入侵有害植物,严重危及生态安全。记者昨从荆州市政府获悉,城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花木生产、庭院绿化、家庭盆花栽植时,所种植的外来植物,须是通过国家动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并许可引进的物种。凡列入国家禁止入境物种名录的植物,一律不得栽种。
根据市政府加强市城区园林外来植物管理问题的通知,市市政园林局具体负责市城区内园林外来植物的监管工作。凡城区内从事花木生产的单位,均应到该局备案;凡引种外来植物的,均应向该局提交《外来植物引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说明外来植物来源、检疫证明、引种地点等事项。凡花木生产单位自销或批发销售的外来植物,必须是经该局核验无生态危害的品种。
同时,在市城区内的湖泊、河渠、池塘等水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引种未经检疫的外来水生植物。因从事科研、环保等需要引种外来水生植物的,其引种的水生植物必须经过国家检疫部门检疫许可,且引种前种植单位须向市市政园林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凡是单位和个人擅自引种外来植物的,市市政园林局应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限期按有关规定自行销毁。责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销毁后的残留物随意遗弃或乱扔乱放,以免造成新的生态危害。对造成生态危害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由有关单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市政园林局要加强对市城区内花木生产基地、花市、园林庭院、水域等处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引种外来植物的行为。对负有行政执法监督责任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渎职责任。
我市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互相通报相关信息,构建疫情监测预报机制,制订防范外来植物生态危害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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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