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园林: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1年06月22日 09:17中国证券网

中国园林网6月22日消息:证券代码:002431证券简称:棕榈园林公告编号2011-031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50亿元,扣除各项上市费用78,655,227.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71,344,773.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207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将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用6,739,627.00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将该费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故募集资金净额为1,278,084,400.00元。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82,703.10万元,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16,882.00万元,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控股潍坊市胜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3,88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园林施工业务营运资金40,000万元,用于新建苗木基地19,941.10万元。

公司2010年8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苗木基地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9,941.10万元用于新建七个苗木基地。为了使苗木基地更有效的服务于园林工程业务,经公司充分研究,拟将山东聊城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潍坊,本次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变更后七个苗木基地的具体分布地区、苗圃面积、投入金额如下:

名称 苗圃面积(亩) 投入金额(万元)

海南苗木基地 200 1,190.70河北高碑店苗木基地 500 2,914.70

潍坊苗木基地 945 3,381.60

武汉苗木基地 400 2,475.80

成都苗木基地 400 2,387.60

浙江长兴苗木基地 400 3,824.60

江苏句容苗木基地 400 3,766.10

合计 3245 19,941.1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考虑到山东苗木基地主要用于苗木大树资源的储备,作为主要服务于园林工程项目的苗木流转场,对储备的苗木大约进行一年的技术附加(包括容器化、移植处理等)后即运送到工地种植,故土壤、水源、气候等条件对苗木的生长十分重要。通过考察和对比,山东潍坊的各项条件较为优越,主要有:

1、土壤条件优越。经检测,现选址于潍坊峡山区的地块PH值在5.8-6.5之间,土壤有机质含量>3%,非常适合苗木生长。

2、水源优势。潍坊地块离潍河只有30米,灌溉非常方便,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

3、气候优势。潍坊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背陆面海,夏季炎热多雨,温度高,湿度大,比较适合苗木生长。

4、交通区位优势。潍坊靠近胶东半岛经济发达地区,处于环渤海经济带的关键位置,在国家规划的蓝色经济开发区内,本地区交通设施很好。在潍坊建设苗木流转场,对未来胶东甚至环渤海的地产园林建设有明显的地理优势。

5、产业优势。潍坊苗圃距离国家花木之乡昌邑30公里,苗木资源十分丰富,有产业氛围,容易招聘熟练技工及从业人员,生产物资容易购买。

公司于2011年5月与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岞山街道前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945亩、承租期限30年。原山东聊城苗木基地面积为600亩,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潍坊后,苗木基地增加为945亩,募集资金投入不变,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由于实施地点变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周期将延长,计划于2012年6月完成苗圃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实际内容未发生变化,只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做出调整,该调整实施后,使苗木基地更有效的服务于该区域的园林工程业务,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以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必要的。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发表以下保荐意见: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6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棕榈园林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质性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国金证券将持续关注棕榈园林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棕榈园林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棕榈园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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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