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公安“记分制”铁腕治警

2011年06月28日 10:38江西日报李晚成

中国园林网6月28日消息:上班无故迟到,计0.5分;工作时间未着警服,计1分;对前来办事群众冷漠生硬,计2分;接警没出警,计5分……6月27日,记者在省森林公安局纪检警务督察处的记分台账上看到,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民警已有32人次被记分,其中包括局长2人,教导员4人。根据今年5月底印发的督察记分及处罚规定,民警记分累计超过2分的,不但取消当年各类授奖和评先评优资格,而且需要晋升警衔的,将延期6个月。

由于体制、机制和起步较晚等原因,长期以来,少数民警中出现了警容风纪不整、纪律作风松弛、内务管理混乱、服务态度恶劣、违规违纪办案等问题,影响了森林公安队伍的形象。2009年7月,省森林公安局在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中率先出台32条铁规铁纪铁腕治警,今年5月31日,又进一步细化“记分制”及处罚详细规定,民警被记分累计到达一定的分值,要做出深刻检查,并在全省通报,延期晋升警衔。各级领导计分和处罚标准比普通民警更加严厉。

因碍于同事关系,低头不见抬头见,一些单位内部纪检部门一般会充当“老好人”,对一般性违规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省森林公安纪检部门这次动了真格,无论是局机关人员还是基层森林公安领导,一经督察发现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会被记分并通报全省。省森林公安局纪检警务督察处负责人张杰说,他们采取不定期暗访督察方式,到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现场督察。今年上半年,该处就行程8000余公里,对11个设区市森林公安局、48个县级森林公安局和32个基层派出所开展现场督察18次,发现问题28个,发督察通报5份,记分32人次。记者发现,就在6月26日,有4人因缺席一个会议,被督察通报。

针对警车滥用现象,该局治警也治车。目前共清理外挂警车119辆,套牌警车154辆,注销警牌31副,警牌转民牌254辆,消除警车违法记录635辆次,获得“全国森林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先进单位”。

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辛卫平说,自记分制“32条”实施以来,森林公安取得历史性的“三无”局面:全省3000多森林公安民警无违法违纪案件、1000多辆警车无违规使用,省、市、县、乡无针对森林公安和民警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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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