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派10个督导组赴各地督查林改

2011年06月03日 09:43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6月3日消息:从6月初开始,国家林业局将陆续派出10个督导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国务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精神,督导检查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国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林改任务,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

6月1日,国家林业局召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查动员部署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副局长张建龙,局总工程师、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凤学出席会议,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主持会议。

贾治邦在会上说,4月20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林业工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审议过程中,会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重大变革,是林业科学发展的一场伟大实践,为深化农村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会议也对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国家林业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派出10个督导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传达宣讲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精神,督导检查各省(区、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贾治邦强调,各督导组要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做好宣讲和督查工作。要认真督导检查确权发证的落实情况,确保如期完成全国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任务。要认真调查了解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总结各地在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林权抵押贷款、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森林保险、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调查了解各地林下经济的发展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做法、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了解各地出台的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总结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听取各地对深入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贾治邦要求,各督导组要加强领导,注重实效。一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准备,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细致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次督导检查工作中去。二要精心组织,务实高效,严格执行工作方案,深入实地,及时了解各地林改进展情况,认真检查督导各地林改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效果。三要廉洁自律,扎实工作,把督导检查当做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践,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张建龙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他说,此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非常明确,一是宣讲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精神。二是了解各地林改进展情况、显著成效、主要措施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林农的迫切要求等。三是督促指导各地林改工作,确保年底基本完成确权任务,明年完成林权证发证任务,确保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四是总结各地集体林改和发展林下经济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张建龙指出,督导检查组要开好一个会议,听好一次汇报,深入1至2个典型县,与基层干部群众、林农广泛接触,座谈探讨林改工作,注意发现各地林改工作特别是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总结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政策措施。督导检查组外业调查结束后,要提交一份高质量的督查报告,做好工作汇报,并深入挖掘、提交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典型材料,为下半年召开的全国林下经济工作现场会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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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