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花坛栽罂粟胆子挺大 提醒:擅种罂粟违法

2011年07月07日 09:22东北新闻网

中国园林网7月7日消息:昨日上午10时许,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某小区,居民们说,花坛内绽放的这棵植物就是罂粟,有药效,花朵美。警方根据记者照片初步认定该植物是罂粟,但执法时罂粟意外不见了。

它能开红、紫、白三色花,很美,还有药效;它俗称“大烟”,是制取毒品“鸦片”的主要原料。

昨日上午,读者举报沈阳市苏家屯一小区花坛内植有罂粟,记者当场拍照取证。警方初步确认记者所拍植物是罂粟,到场执法却意外扑空。警方通过本报提醒,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擅自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应立即铲除。

读者举报 小区惊现罂粟花

“居民小区惊现数百株艳丽花卉,疑似罂粟! ”读者姜先生日前举报,沈阳市苏家屯区海棠街附近一小区内,花坛有大量开紫红色花朵的作物,疑似罂粟!“凋谢的花朵上出现了‘小葫芦’,这和罂粟果实更是惊人相似。如果是,该立即查处! ”姜先生呼吁说。

昨日上午10时许,在该小区花坛内,记者找到了这些带有“小葫芦”的植物,有的还开着花,但只有10余株,并没有“数百株”之多。

居民承认是罂粟但称药效好

记者核对、拍照时,一名居民走上前,随手拔掉两棵带有“小葫芦”的植物,“你们要干啥!这不是纯罂粟,纯的果儿比这大,这个上肥了也长不起来。 ”

记者问其为何拔掉这种植物,这名居民并未表态。“谁敢弄满院子罂(粟)花?就这几棵!它和‘虞美人’长得像,花的颜色也相似,最近是满院的虞美人开花了。 ”一位女性居民承认,罂粟零星分布在虞美人当中。

有居民谈起罂粟的“药效”,“牙疼拿它的叶子泡水喝,立马不疼。还能治拉肚子呢! ”

警方提醒擅自种植罂粟违法

昨日下午,记者将拍摄到的照片反馈至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苏家屯区缉毒大队。“很像是罂粟。 ”支队相关人士称;缉毒大队相关人士也表示,初步判断,可认定照片中的植物是罂粟。

但警方现场执法时,却意外扑空了:民主派出所民警、苏家屯区缉毒大队两拨警力先后到了该小区,却未能找到记者拍摄的罂粟实物。警方分析,可能是居民自知不妥,已先行将罂粟拔除。

警方提醒市民,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即使擅自种植少量,也属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条文明确,“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同时,还设有相应补充条款,“在(毒品原植物)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这也意味着,居民及时拔除了未成熟的罂粟,不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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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