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实施意见

2011年08月31日 09:46贵州省林业厅

中国园林网8月31日消息:为做好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8月17日,贵州省出台了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遵义市、毕节地区、铜仁地区、黔东南州、黔南州等5个市州地17个县市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在2011年采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或迹地人工更新造林,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的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新造竹林每亩补助100元。迹地人工更新的,每亩补助100元。造林主体当年完成造林任务后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3年后即2013年经省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50%。 

意见要求,各有关试点县市林业局对造林主体进行造林技术培训,签订造林补贴合同。造林任务完成后,造林主体要加强对补贴造林地的管护。对因疏于管理,造成造林面积不实或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林业局规定标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厉查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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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