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公园建筑面积禁超总用地5%

2011年09月01日 10:01广州日报网络版

中国园林网9月1日消息:公园的游览、休憩、服务性、经营性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广州市绿化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多个条款对绿地建设进行限定,并对违反规定的罚款额度进行大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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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