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6日消息:为更好地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专家历时4年编写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解读》(林业部分)(以下简称《解读》),日前由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解读》介绍了《实施办法》各条款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及相关概念,系统回答了在落实《实施办法》存在的问题和疑惑,阐述了《实施办法》各条款有关林木种子的内涵。此外,《解读》用“相关知识链接”和附录的形式列举了《森林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这是一部集中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有关执法人员和法律专家智慧,将法律条文通俗化的书籍。如书中第三章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品种的繁殖材料”,对其中“商业目的”的解读,既指出利用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营利的行为是商业目的,且提到“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等其它科研活动,或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等非商业目的,可以不需要品种权人许可。”让人一目了然。
《实施办法》是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部关于保护、利用种质资源,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行为,推动北京种子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贴身保护伞。对《实施办法》编写《解读》有利于种子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掌握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书还可作为种子执法者的实用执法手册,学习它可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合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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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花卉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