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加强环境保护促都市区建设 将建国家森林城市

2012年11月16日 15:26人民网戚艺芳

中国园林网11月16日消息:郑州作为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增长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经济发展方式深刻调整和战略支撑产业重新构筑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郑州将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环境支撑。

《意见》提出,未来,郑州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合理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并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有关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对未经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没有预支增量的地方,原则上不再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建设沿黄城市防护林及生态走廊和环城市防护林带工程。推进北部沿黄生态带、中部山林生态带、南部生态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带和“两环、十七放射”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水源保护地、森林公园等生态核心建设,积极构建市域生态网络体系。

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力争2014年创建成功。以郑州市森林公园等国家、省级森林公园为重点,加强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大风景林营(改)造和保护设施建设。加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确保2014年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以新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人口大镇等为重点,推进马头岗二期、南三环、郑州新区、双桥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和航空港区、马寨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到“十二五”末,实现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加快淘汰电力、煤炭、建材、钢铁、有色、化工、造纸、发酵、纺织等行业落后产能,对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严格控制煤烟污染,加大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力度,积极引导10蒸吨以上(含10蒸吨)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工作。预计2014年10月底前,市区五环以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改造到位。

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严格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营运“黄标车”的淘汰、更新力度。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排气污染抽检,对抽检不达标车辆责令限期治理。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未批先建和超标排污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治理,并依法严厉处罚。县(市、区)要结合村镇发展规划,对乡镇企业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并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积极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示范创建工作。到2015年,建成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2个省级生态乡镇、350个省级生态村、500个市级生态村,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建立政府资金主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民自主投入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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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