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推慈利林农增收致富

2012年11月19日 14:27新闻传媒网

中国园林网11月19日消息:2009年初,张家界慈利县正式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多来,该县已完成现场核实林地面积363.8万亩,发放林权证15.53万本,共埋设水泥桩28万根,钻字89000多处;林改期间共调处山林纠纷1.27万起,面积13.73万亩;林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林地林木流转62000宗,流转林地面积43.4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群众造林、管护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给林业事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变化。

在零溪镇二都岗村,笔者见到了几位正在育林的群众。村民张桂武告诉笔者:“以前由于山林权属不明确,村民们对于自己的山林都是出于一种消极状态,群众之间也经常发生山林纠纷,乱砍滥伐的现象比经常发生,导致很多青山都变成了荒山”。村支部书记李西财说:“林权制度改革以前,产生很多麻烦,一个是山林的纠纷,第二个是在林权改革以前,乱砍滥伐的现象比较严重,第三个是树木没人培管看管,山林都快成了光秃山,自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确认了山林权属,拿到了林权证,村民们又开始有了育林的热情”。

苗市镇林农王云芳2003年创办了张家界丛林山鸡场,承包了村里的几十亩山林养鸡,从最开始?000多只鸡,到现在承包300多亩山林,十万多只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确定了山林权属,拿到了林权证,使王云芳吃下了发展林下经济的定心丸,她的养鸡场也逐渐的发展壮大。说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王云芳是深有感触:“有了林权证以后,首先就是管理上有底气些,我就是这块山的主人,我有了管理权;另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因为要不断地投资,有了林权证以后,我拿林权证到银行里抵押,这对我们的支持很大,没有林权证我们肯定不敢放心地搞发展,肯定也没有我们现在的这个发展规模,也没有我们以后的经济前景”。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慈利县积极探索林业产业化集约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据统计,全县有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66个,会员5527户,涉及五倍子、油茶、柑桔、核桃、茶叶、苗木花卉等多种农产品的种植和销售,带动农民增收2349万元。

林改改出了新天地。山有其名、树有其主,绿了山林,富了村民,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慈利县的真实写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了还林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给农民提供了更广阔的致富空间,使林农由过去的“不敢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像侍弄“分半田”那样精耕细作“七分山”,在绿了青山的同时,也富了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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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