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9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抚州市明确提出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城市。从今日起, 2011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抚州市创建“森林抚州”活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抚州市紧紧围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系统完善、城区绿化成网、城郊森林环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积极行动,努力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森林城市。
抚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和平任组长的创建“森林抚州”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均设立了相应的创建机构,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创、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
自启动“创森”工作以来,创建“森林抚州”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印发了《抚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层层动员,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创建知识。2012年9月28日,创建“森林抚州”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以“创建森林抚州,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为主题的创建“森林抚州”万人签名暨市花市树评选活动,共散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手册、市花市树评选倡议书、市花市树推荐品种及推荐表等宣传资料近万份,展出宣传展板18块。同时,通过网站、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开展创建“森林抚州”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为了科学地指导“创森”工作,2012年3月,市人民政府委托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进行总体规划,编制了《江西省抚州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10月,该规划经过由中国科学院唐守正院士和国家林业局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讨论评审,正式通过。
目前,抚州市正以山上绿化工程、城市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园区绿化工程和单位绿化工程为载体,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一年来,全市完成造林面积40.67万亩,其中山上造林31.25万亩、山下造林9.42万亩,完成主要通道的补植补造里程达1192.8公里,提升绿化精品段里程达228公里,打造“森林十创”示范点177个。
通过一系列行动,抚州市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发生了较大改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4.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9.8%,绿地率达45.3%,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公园绿地面积达18.3平方米,有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10个,多项指标已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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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