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击涉林犯罪 保护生态环境

2012年12月24日 10:32鹰潭日报

中国园林网12月24日消息:近年来,余江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审结了一批涉林犯罪案件,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现象仍十分突出,仅在今年,该院就审结涉林犯罪案件10件13人。

为落实好“绿剑行动”、“绿色旋风行动”的严打要求,提高涉林案件审理效率,该院专门组成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并通过强化与检察院、公安和林业行政机关的配合,建立起会议协商渠道,营造了密切协作、共同打击犯罪的高效工作机制,为有效打击涉林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院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按照“稳、狠、准”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2008年以来,共审结涉林刑事案件30件45人,其中3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人被判处管制。

在实际审判中,该院坚持把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盗伐林木、滥伐国家珍贵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什么人,都及时排期、及时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审理、及时宣判,决不姑息。坚持认真研究每一个案情,精心审理每一个案件,确保公正审理、量刑准确,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为了打击涉林犯罪分子的获利心态,在依法严打的同时,该院还对涉林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没收其非法所得,做到打罚并举,坚决消除少数人在利欲之下铤而走险的心态;认真落实快审快结的要求,对于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分子认罪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尽快结案。

该院在办案实践中发现,涉林犯罪分子大多数为农民群体,他们普遍生态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只看到木材的经济价值,不懂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为此,该院组织精干法官,在分析整理近五年的涉林犯罪案件、形成完整的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制作了 《经营林木应当合法、乱砍滥伐将受制裁》、《育林护林美化家园、保护生态造福子孙》等内容的宣传牌,印制了1000份宣传单,设点开展了多场声势浩大的专项宣传活动。同时,该院还通过邀请居(村)民旁听案件审理与在林区审理涉林犯罪案件等方式,大力开展环保与涉林犯罪打击的宣传,扩大惩治涉林犯罪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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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鹰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