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2012年12月28日 10:26人民日报顾仲阳

中国园林网12月28日消息: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截至目前,全国确权集体林地27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7%,发证面积占确权林地的95.5%,894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基本落实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据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介绍,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今年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林下经济蓬勃发展,产值达23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重点林业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目前全国共建立农民林业专项合作组织10.77万个、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435个,林权流转逐步规范,林权保护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4亿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676亿元。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影响,今年我国林业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预计全年林业产业总产值将达到3.7万亿元,增幅21%,提前3年实现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3.5万亿元目标。下一步,我国将启动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等工程,着力构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产品生产等六大体系,全面提升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

推荐阅读:

广东组织起草林权保护管理办法

安徽:山林权属归何处 法院以“证”定纷争

集体林权改革 继续深化靠机制

重庆市集体林权抵押融资贷款潜力巨大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