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擅占城市绿化用地每平米将罚5000元

2012年12月03日 09:48乌鲁木齐晚报史漓莎

中国园林网12月3日消息:今后,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每占用一平方米罚款5000元,对于养护责任单位不按照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的,也将进行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1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热力管理条例》。今后,我市在城市绿化管理和热力管理方面将更加规范严格。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对于擅自砍伐苗木、擅自占用绿化用地、不履行养护管理责任者均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将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城市热力管护方面,为保护环境,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今后,我市禁止新建各类燃煤供热设施。供热企业擅自改变供热能力、范围或方式的,将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热力设施发生故障或因其他原因停止供热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环境改造方面采取了多项举措,坚定不移地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逐渐加大城市绿化力度等。2012年,投资121亿元,力度最大、规模最大的“煤改气”工程让市民感受到蓝天下的清新空气,超计划完成的15000亩绿化任务,让百姓共享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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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