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公园食肆 还要几个5年?【评论】

2012年12月03日 10:08羊城晚报

中国园林网12月3日消息:近日报载,广州流花湖公园内的食肆竟达11家之多,市民历数其阻碍拆墙见绿、占据湖面风光、侵占公园绿地、放任机动车驶入等“四宗罪”。

公园被蚕食,这并不是流花湖独有。前段时间媒体就报道:珠江公园内,由友好省份――加拿大卑诗省兴建的木结构园林景观项目被围起来建成“私人会所”;磨碟沙公园中,四个公共凉亭被一家公司占据,改造成高档餐厅会所;天河公园里也有好几间茶园会所、西餐酒廊和影楼;荔湾湖公园同样被餐馆蚕食……

可以说,广州多处公园“沦陷”由来已久,人们甚至无法分清究竟是食肆坐落在公园里,还是公园坐落在食肆群中。如此乱象,不禁让人怀疑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能力,并猜测这些食肆、商业机构背后是否有什么高深莫测的背景或利益勾连。

犹记得2007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吴振鑫等市人大代表就对流花湖等公园遭蚕食的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当时的市政园林局明确表示,近期将取消流花湖公园内的“色色婚纱影廊”等服务项目;部分对景观影响不大但今后没有必要保留的经营项目,将在合同期满后予以取消。

谁知5年时间过去了,色色婚纱影廊依旧风雨不动,至于那些“合同期满后予以取消”的项目,同样也未闻取消的声气,莫非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续期了?那么,究竟是谁赋予了公园管理方利用公共资源谋利的权力?这些获利又究竟以何种形式反馈给市民,抑或只是落入了某些人某些单位的口袋?

诚然,公园内可以保留一定数量的小卖部、餐厅、咖啡厅、摄影部等经营项目,作为常规配套设施,但这些配套设施在数量上如何控制、如何管理好、以避免过多侵占公共利益,则考验相关部门的管理能力。而从广州多个公园被蚕食、且在社会批评之下多年仍无改观的状况看,公共利益受损害已是事实。

清理公园食肆,政府部门应给出一个可期待的时限,其中第一步,就是公布这些食肆、商业机构与公园方面签订的合同期限,接下来,再充分讨论公园内应保留哪些设施,取缔哪些设施,让公园内的食肆、商家数量处于可控状态。希望这一次,相关部门能将这拖了5年也未解决的老问题处理好,也期待人大代表继续给力,监督公园还绿地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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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