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2012年01月05日 09:10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园林网1月5日消息:冬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江西省南康市严格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要求各重点林区乡(镇、街道)在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当地火情动态,做到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

南康市规定,对全市无故不报或漏报、瞒报火情信息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南康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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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