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0日消息: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景德镇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决定从2012年起,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是景德镇市政府对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明确了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资金投入、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七大部分24项70小项,考评总分100分。
三是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各个小项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进行了量化考评。
四是明确了奖惩办法,决定每年1月25日前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与通报表彰,对考核总分不足70分单位的惩戒措施进行了规范。
五是考核办法制定了具体的考核计算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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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