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4日消息: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杜绝林木采伐审核审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近日,四川省林业厅出台了《四川省林业厅林木采伐审核审批会审办法》(森林资源管理处办理部分)。
《办法》要求: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承办的因灾受害(含病虫害、森林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占用征收林地需采伐林木,增加采伐限额,因需采伐天然林等林木采伐申请的审核审批,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办法》规定:林木采伐申请实行会签和会审制。占用征收林地的林木采伐,由资源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病虫害木、火灾木以及工程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采伐林木的,由厅防火办、保护处、造林处、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等相关部门会签;必要时,森林资源管理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地核验;并按照采伐蓄积的大小,分别采取相关部门会签、会审等形式,多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厅领导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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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