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2日消息:鄂尔多斯,被国家命名为改革开放30年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创造了“鄂尔多斯模式”……如今,这个位于西部的经济超常规发展、生态异常脆弱的城市,正以其生动的实践驰骋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新征程。
在鄂尔多斯,毛乌素沙地、库布奇沙漠占了全市总面积的48%,丘陵沟壑区、干旱硬梁区也占全市总面积的48%。在“两个48%”的自然条件之下,鄂尔多斯率先掀起了绿色风暴。禁牧、轮牧、休牧,鄂尔多斯首开历史先河,让草原的40%禁牧,60%休牧、轮牧;除了这些“常规动作”之外,鄂尔多斯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坚持建设与保护并举,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农牧业生产方式,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植被覆盖率达到了70%以上。
今天,鄂尔多斯又将怎样运筹在措施、统筹在行动地唱响其“和美相生,绿富同行”的“绿之梦”?在推进绿色大市建设过程中,鄂尔多斯确立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战略,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一幅“园林绿化和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生态文明和物质文明和谐共赢”的锦绣画卷正猎猎作响于高原之上……
上下联动
鄂尔多斯地处西部干旱地区,同时又是一个以工业为主导的城市,生态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每一分绿色都来之不易、弥足珍贵。
在打造“绿化大市”的征程中,按照“以人为本、以绿取胜”发展思路,鄂尔多斯全市总动员,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最为重要的目标和抓手,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三步走的工作目标(即“自治区级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同时,市政府还与各旗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各单位,作为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同时,为增强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市政府组织开展 “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等评比活动,营造了深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为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无“牵绊”,鄂尔多斯市在每年财政预算中优先保障园林绿化专项经费,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确保园林绿化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合理使用。近三年来,中心城区投入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已超过百亿元。在此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管并重
在大手笔、高标准的建设热潮中,宜居宜业一直是鄂尔多斯城市规划建设的核心理念和首要选择。一方面千方百计地增加水脉、绿脉,一方面坚持生态优先,尊重自然规律,注重文化传承,体现地方特色,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体系,使建筑与景观相得益彰,绿色与文化交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先行,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品位。邀请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将其纳入总规。同时,邀请专家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在具体的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选择高资质、高水平的规划院所和施工队伍,不断强化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实现了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形成了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园林景观。
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多措并举、分块落实,通过抓道路绿化、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公园和广场建设、苗圃基地建设、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保护等五大步骤,使得道路绿化按长度普及率达到了96%,达标率超过80%,基本形成了步步见绿、路路有景的城市道路绿化格局;建设了一大批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园林式居住小区,为居民创造了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将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和谐自然的公园、广场精品工程,通过建设水体及沿岸的绿化美化,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城市风光带;城市及周边林木花卉基地不断涌现,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2%,进一步提高了苗木自给率;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新发现各类遗址1210处,对市区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的普查登记,建立了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对濒危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复壮工作。
同时,为确保园林绿化建设取得实效,全市一方面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本土园林绿化企业,引进境外高资质企业参与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全市园林绿化企业已达160多家。另一方面,促进科学化管理,健全完善各类园林绿化制度近20项,严厉查处各类毁绿、损绿事件。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鄂尔多斯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显著提升。2010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9.1%(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57%(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45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2平方米)。各项指标达到全国领先、自治区一流水平,成为西部地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样板”,被评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
全面提升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鄂尔多斯市在集中抓好园林绿化工作的同时,按照“统筹推进、配套完善、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把园林绿化工作与市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到建设绿色大市、营造魅力家园的实践中。
夯基础。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每新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补贴1000万元的基础上,对污水管网、中水管网、垃圾处理厂建设、环卫设施购置、污水、中水、垃圾处理运行费用予以补贴,各旗区污水处理工程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1.91%。各旗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已全部建成,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5%。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73.9%,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3.5标台,主次干道灯管亮灯率达到10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33.62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8.3%。如今,鄂尔多斯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吸纳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
促安居。把改善住房条件、圆老百姓“安居梦”作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682万平方米,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由24.5平方米、25.4平方米提高到38.3平方米和33平方米。随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将在鄂尔多斯市成为现实。
总动员。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全市机关、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持续深入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共建立了全民义务植树基地325处、11.16万亩,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以上,植物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与此同时,在城市周边大力实施防护林绿化工程,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4.4万亩,飞播造林150万亩,启动了每生产10吨煤捐植1棵“节能减碳树”的碳汇林工程,并完成造林1.6万亩。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004.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 。
眼下,鄂尔多斯正在向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跑步前进,一组组数据一个个行动都在见证:一个体量大、功能全、辐射强的“百年鄂尔多斯”,一个生态、绿色、怡人的宜居鄂尔多斯,一个科学、精彩、和谐的魅力鄂尔多斯已经扬帆起航;一颗“水在城中绕、城在林中卧、路在绿中行、楼在园中建、人在景中笑”的璀璨明珠正在鄂尔多斯高原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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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