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深入开展和谐林区建设

2012年02月09日 10:49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中国园林网2月9日消息:为着力解决影响林区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生态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2011年底,贵州省毕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平安和谐林区的实施意见》。按照毕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毕节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推进林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建立林区警务室为平台,推进创建平安和谐林区规范化建设,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毕节市林业局专门成立了平安和谐林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将平安和谐林区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员、措施、经费等保障到位。毕节市森林公安机关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对林区警务室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为使林区警务室尽快的建成,各县(区)森林公安迎难而上、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等一系列难题,确保了和谐林区建设的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目前,七星关、黔西、纳雍、赫章等四个县区8个林区试点警务室已建成使用,其他县区正积极筹建规划中。建成林区试点警务室中,森林公安派驻警务室责任民警落实到位,制度上墙,警务公开,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林区警务室的建立,方便了警民联系,增进了警民感情,林区治安环境明显好转,为推进平安和谐林区创建工作和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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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