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20日消息:天水农民赵某怎么都没有想到,他偷的7盆盆栽竟值8000余元。昨日,记者从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赵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1万元。
在天水市打工的农民赵某发现,一些单位门口摆放的盆景花卉很漂亮,如果能带回天水某县老家肯定可以卖个好价钱。2011年3月18日晚,赵某伙同他人租车到早已踩点好的天水某医院,趁着夜色将该医院职工食堂前的7盆花卉偷走。赵某等人偷盗得手后一直认为,医院丢了几盆花肯定不会大动干戈,但没想到,事发没几天他的同伙就被警察抓了。之后几个月,赵某多方打听,得知他们盗窃的7盆盆栽价值竟高达8000余元。2011年8月,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还向公安机关交出了6盆盆栽。
今年1月,该案在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盗窃了天水某医院的4盆迎春花、2盆红豆杉、1盆子榆树,这7盆盆栽经相关部门鉴定,价值达8000余元。由此,赵某盗窃的数额比较巨大,构成盗窃罪。
在法庭上,赵某辩称,他只是参与盗窃了6盆花,还有1盆他并没有参与,且在案发后他主动投案并退还盆栽,所以请求法院从轻判处。麦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盗窃财物,数额较为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此,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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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