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县制定绿化宝岛奖惩办法

2012年03月23日 10:51海南日报洪宝光

中国园林网3月23日消息:为更好地完成绿化宝岛任务,屯昌县制定了《屯昌县绿化宝岛大行动种管责任方案》、《屯昌县绿化宝岛工程建设奖惩办法》等系列方案,除了将绿化工作细化到各个部门,还制定了严厉的奖惩办法。如果在考核中,组织领导、规范管理以及完成情况三项得分在79分以下的,就被认为没有完成任务,有关领导将被问责。这是记者今天从屯昌县林业局获悉的。

依据《屯昌县绿化宝岛大行动种管责任方案》,该县林业部门主要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绿化宝岛大行动的各项工作。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会同各镇做好全县河流水库绿化,包括吉安河、龙州河、卜南河、南淀河、南坤河、西昌河、青梯河等等河流和高山水库、良坡水库、雷公滩水库等三个水库绿化。县交通局要完成海屯高速、屯昌到琼中高速屯昌段的造林绿化2000亩。负责会同各镇完成县道、乡道和村道绿化,绿化面积1620亩。

据了解,在今年10月底前,屯昌县将全面完成绿化宝岛工程建设任务。届时,该县将组织考核组对全面完成全镇(或局)造林绿化工作。按组织领导、规范管理以及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如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完成情况这三项得分在79分以下,就被认为没有完成任务,县委县政府将对主要领导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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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